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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外贸科点击:时间:2023-06-28 17:33

 

惠市商务函〔2023〕289号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加大力度鼓励引导我省企业利用展会平台走出去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帮助企业抢订单、稳市场,推动我省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商务厅选定了一批线下、线上展会平台作为 2023年重点打造的“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请各县(区)商务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发动和组织工作,并加大对展览平台的支持力度。现就有关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线下) 

  (一)重点展会。对在我市注册企业在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确定的境外展会(附件1),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展位费按不超过80%且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具体支持标准根据国家及地区划分(附件2)。

  (二)一般性展会。对在我市注册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参加其他境外展会,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展位费按不超过50%且最高不超过18,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线下展会不得超过5个。

  二、“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线上) 

  对在我市注册企业在 2023年1月1日至12 月31日内,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确定的“粤贸全球”广东商品线上境外展览平台(附件3),每家企业每个线上展会按不超过80%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线上展会不得超过5个。

  附件1:2023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列表(线下展).xlsx

  附件2:2023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展位费补贴标准(线下展).xlsx

  附件3:2023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线上境外展览平台列表(线上展).xlsx


惠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郑雅虹,电话:2233030;邮箱:swjwmk@huizhou.gov.cn)